商务部7月23日晚已正式公布了从8月23日开始对三资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进出口加工贸易限制,并对限制类商品实施保证金实转台帐制度。主要涉及的产品以塑料为主。这一重大政策性消息的公布无疑对整体塑料市场和塑料制品的出口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早在2006年9-10月份商务部和海关就已经联合发布了第一批限制类商品并对一部分商品实施台帐制度,但由于退税调整和限制类产品调整幅度和品种较少,因此对总体塑料市场和出口市场没有产生大的影响。本次对加工贸易商品的调整同样也是在国家大幅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之后的一个月出台,但这一次涉及的商品却多达1853个。涉及关税号从3901300000一直到3926909090,而去年只有HDPE、LDPE、LLDPE和PET。
本网对部分三资企业进行初步调查发现,这次政策的调整会对他们构成几个方面的影响。第一,用于保证金台帐实转的资金占用量较大。第二,只能在较为有限的合同期限内(2-3个月)完成合同的出口核销,不能延期和变更。因此许多出口企业无法接期限较长或分批出口核销的出口产品订单。第三,三资企业只能加大部分原料在国内的采购比例,增加企业的原料成本。第四,对部分原料出口企业或转厂结转企业的原料出口也构成了同样的资金和成本限制问题。由于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三资企业占据了国内的60-70%以上,因此这一政策的出台对这二个地区的进出口将产生较大的直接影响,一方面进口塑料原料美元报价将可能因此而受累,另一方面由于三资企业采购转向国内会导致近期华东和华南地区原料价格稳中有升。
信息来源:中国塑料商网
